市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肥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合肥市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合肥市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合肥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合肥、法治合肥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推进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市法学会。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作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七)掌握分析引导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做好涉及全市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八)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九)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十)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财务不独立核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市委政法委本级 |
2 |
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市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3102.86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102.8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3.38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增加合肥市综治信息化平台建设二期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10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9.96万元,占99.9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万元,占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1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7.6万元,占53.43%;项目支出1445.01万元,占46.5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99.9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099.9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0.51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增加合肥市综治信息化平台建设二期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9.9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91%。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0.51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增加合肥市综治信息化平台建设二期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9.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50.96万元,占85.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3.39万元,占8.17%;卫生健康支出(类)50.41万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类)145.19万元,占4.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24.62万元,支出决算为309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其中:基本支出1657.6万元,占53.47%;项目支出1442.37万元,占46.16%。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14.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增加行政运行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5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9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部分未使用完的项目经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3.67万元,支出决算为9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03万元,支出决算为5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5%。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33万元,支出决算为8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5%。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4.88万元,支出决算为4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7%。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33万元,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2.09元,支出决算为11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2.42元,支出决算为3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1.86万元,主要包括: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8万元,支出决算为6.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万元,占15.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1万元,占84.4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主要用于经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交流合作、专题研修等外事活动支出。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7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共5批,5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81万元,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81万元,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委政法委机关及1个下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3辆。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 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委政法委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10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市委政法委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委政法委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次为“优”。自评结果显示,2024年,合肥市委政法委有效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全年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一是使用国家司法救助资实际救助109件123人;二是完成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2次;三是组织开展守护平安大巡防、维护平安大联调、平安建设大宣传、参与平安大联动、为民为企优服务“四大一优”活动,组织开展日巡27.56万次,夜巡25.72万次,“六进”宣传7.52万次,平安志愿服务7.31万次;四是在全市开展“六情”大走访活动,累计开展大走访活动9.23万场次,走访群众186万人次,现场解决事项4.26万件,流转事项5280件;五是编印《合肥政法》6期;六是组织人员参与长三角法学论坛、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苏区法制研究论坛,主办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等法学研究交流活动4次;七是开展法治宣传,宣讲及交流习近平法治思想等2次;八是开展了“ 合肥未成年违法犯罪形势与对策研究、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法律问题研究、合肥打造“新能源汽车之都”中数据跨境法治保障研究 ”等7项课题研究;九是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等法律服务活动100次;十是编印课题研究及论坛获奖论文等成果集1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有待加强。部门编制项目年初预算时,个别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将与项目影响不大的工作内容编入效益指标中;二是未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个别资金使用不够规范;三是未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绩效指标内容;四是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提升,自评完成值结论依据不充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规范编制,进一步明确量化指标与定性标准,杜绝目标设定过于笼统或不符合工作实际,并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预算绩效目标;二是加强财务与业务部门协同,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提高业务岗位人员预算编制能力水平;三是加强项目预算执行动态跟踪,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按计划执行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预算调整。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市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政法信息化运维及网络链路租赁”等7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市委政法委2024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7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121.86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26.31万元,下降17.76%,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设备购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合肥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50.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8.0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2.7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