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
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合肥、法治合肥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推进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市法学会。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作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七)掌握分析引导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做好涉及全市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八)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九)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十)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财务不独立核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与预算比较一致,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市委政法委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984.47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984.47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6.35万元,增长18.99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增加,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二是增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98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4.91万元,占91.3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9.56万元,占8.7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97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5.36万元,占62.32%;项目支出1121.91万元,占37.6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24.9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724.9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4.22万元,增长15.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增加,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二是增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4.9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52%。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9.85万元,增长16.2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增加,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二是增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25.65万元,占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39万元,占6.55%;卫生健康(类)支出55.64万元,占2.04%;城乡社区(类)支出521.40万元,占19.13%;住房保障(类)支出143.83万元,占5.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26.76万元,支出决算为272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增加,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二是增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03万元,占58.83%;项目支出1121.91万元,占41.1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98.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增加行政运行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完成,有少量结余资金被财政收回。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运行费用。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6.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完成,有少量结余资金被财政收回。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4.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退休人员,二是行政离退休增加补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68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34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3.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单位医疗。
11.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1.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城乡社区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0.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0.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增加提租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7.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1万元,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98万元,下降12.4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量有所减少;二是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万元,占15.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4万元,占84.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主要用于经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交流合作、专题研修等外事活动支出。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7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23.02%。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量减少。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共5批,5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84万元,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66万元,下降10.1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84万元,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66万元,下降10.1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机关及1个下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3辆。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委政法委组织对2022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9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市委政法委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委政法委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9分,自评等次为“优”。自评结果显示,2022年,合肥市委政法委有效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全年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一是组织第三方公司对全市156个乡镇、街道、工业园进行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并根据测评结果,撰写调查通报;二是围绕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全市13个县市区和部分重点乡镇、街道组织专项督查并持续开展驻点帮扶调研活动;三是推进13个县区建立综治中心;四是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开展了“三大一确保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治理电诈专项行动”等;五是制作市域社会治理宣传海报22000幅并进行广泛张贴;六是坚持公平、及时救助原则,合理使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救助124件127人;七是出版《合肥政法》刊物6期;八是开展优秀法学成果评选活动2次,分别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和合肥法治论坛;九是开展法学研究活动4次,其中:课题研究共立项11项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征文1次、学习宣传二十大精神征文1次、用法治力量守护好一江碧水征文1次;十是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完成接待来访群众708人次,律师接访290人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量化;二是指标设置不够科学;三是年初绩效目标与实际执行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加大预算相关工作政策宣传,提高业务处室对预算编制的重视程度;二要加强财务会计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准确把握阶段性产出、效果与预期目标;三是健全指标体系,在以前年度设定的绩效指标基础上,不断进行细化、调整、完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平安合肥”等6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合肥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6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127.11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8.21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合肥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合肥市委政法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
2.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