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单位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合肥、法治合肥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推进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市法学会。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作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七)掌握分析引导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做好涉及全市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八)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九)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十)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为单位本级决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总计2369.53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369.5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20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0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2.26万元,占96.8%;其他收入73.72万元,占3.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3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65万元,占55.83%;项目支出1030.66万元,占44.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70.2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270.2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9万元,增长0.4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4.6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63%。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23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4.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3.95万元,占78.68%; 公共安全(类)支出315.29万元,占13.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77万元,占3.14%;卫生健康(类)支出45.46万元,占2.02%;住房保障(类)支出49.16万元,占2.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09.14万元,支出决算为225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的人员调整,增加基本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23.97万元,占54.29%;项目支出1030.66万元,占45.7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3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5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增加行政运行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5.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完成,有少量资金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3.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0.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特定转移支付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离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行政单位医疗经费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经费支出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9.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5.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15.51万元,支出决算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量有所减少;二是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9万元,占17.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0万元,占82.3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20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主要用于经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交流合作、专题研修等外事活动支出。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0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9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41万元,降低63.42%,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降低的原因是接待量减少,严控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共6批,9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5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5.21万元,降低44.49 %,降低的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控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5.21万元,降低44.49 %,降低的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控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20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因工作需要,公务车辆购置。2020年,购置车辆0台。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委政法委对2020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1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市委政法委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2020年市委政法委全年预算数为2333.30万元,执行数为2333.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0年,市委政法委通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救助,组织第三方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完成各项任务,实现预期目标。一是对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项目使用坚持公平、及时救助原则,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提供救助,切实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实效,及早化解社会矛盾。国家司法救助项目完成救助案件95件,107人。二是面向社会开展全市“双提升”工作征文、微视频创作征集评比活动,共征集文章211篇,微视频作品161部,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通过新媒体向群众展播,中央政法委长安评论进行了刊发。三是组织开展全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培训暨铁路沿线外部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督查,共随机抽查隐患点36处,其中已整治34处。全市共整治省交办的铁路沿线彩钢瓦、塑料大棚、危树等隐患问题632处。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直政法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进度不统一,资金使用时间节点仍然存在较大差别;二是平安合肥建设宣传面较广,但群众关注度不够,宣传单页等形式未能深入人心,不能引起群众们的重视;三是铁路护路绩效目标未能体现项目核心内容的关键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加快国家司法救助审核及发放力度,缩短司法审核及发放周期;二要加强平安合肥宣传教育,深入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三要根据项目实际设定各项绩效指标,绩效目标设定合理规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单位决算中公开“平安合肥”等7个的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合肥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共7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度市委政法委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28.15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2.31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增加委托业务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
2.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共7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