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21年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表
1.市委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市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市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市委政法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市委政法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市委政法委2021年收支总表
7.市委政法委2021年收入总表
8.市委政法委2021年支出总表
9.市委政法委2021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市委政法委2021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市委政法委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市委政法委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市委政法委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市委政法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市委政法委2021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
16.市委政法委2021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1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合肥、法治合肥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推进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市法学会。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作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七)掌握分析引导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做好涉及全市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八)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九)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十)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为委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实有各类人员73人,其中在职59人、离休1人、退休13人。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省委政法工作暨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扬斗争精神,突出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政法领域深化改革、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全力提升合肥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和平安合肥、法治合肥建设水平,为省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五高地一示范”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市委政法委2021年预算表由以下16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部门预算表
1.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1)
2.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2)
3.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3)
4.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4)
5.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附件表6)
7.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附件表7)
8.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附件表8)
9.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件表13)
14. 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4)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 市委政法委2021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附件表15)
16. 市委政法委2021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附件表16)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40.5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2.62万元,占89.10%;公共安全支出98.30万元,占6.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3万元,占1.12%;住房保障支出52.36万元,占3.40%。
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8.93万元,下降18.03 %。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0.51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338.93万元,下降18.03%,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2.62万元,占89.10%;公共安全支出98.30万元,占6.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3万元,占1.12%;住房保障支出52.36万元,占3.4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808.3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5.84万元,增长10.35%,增长原因主要是将非实名制聘用人员经费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调至行政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0.29万元,下降70.69%,下降原因主要是将非实名制聘用人员经费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调至行政运行。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539.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5.83万元,下降20.12%,下降原因主要是扫黑除恶等项目经费减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1年预算98.3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72万元,下降63.63%,下降原因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17.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9万元,增长0.53%,增长原因主要调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52.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26万元,增长6.6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调整。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8.3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30.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32.47万元,主要包括: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
资本性支出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置购置。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委政法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1663.3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务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1年收入预算166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0.51万元,占92.61%,比2020年预算减少216.09万元,下降12.30%,下降原因:一是社保等经费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调至其他收入;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其他收入122.84万元,占7.39%,比2020年预算增加122.84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社保等经费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调至其他收入。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1年支出预算1663.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16.09万元,下降11.50%,下降原因:一是社保等经费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调至其他收入;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01.22万元,占60.1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62.13万元,占39.81%,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等。
九、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1年,市委政法委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61万元,下降49.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本年与上年均未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调研考察、出国培训等外事活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4万元,下降63.1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21万元,下降44.4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21万元,下降44.49%,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审批, 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年市委政法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9个,预算资金552.73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委政法委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2万元,比2020年减少43.2万元,下降27.98%,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固定资产总金额345.68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310.69万元、专用设备7.68万元、其他资产27.31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辆3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1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0(套),购置费0万元。
(五)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1年市委政法委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2021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市委政法委无主管的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市委政法委2021年预算报表(1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