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赋能“乡村治理”
长丰县义井镇杨店村党总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大大增强了村民自治意识和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主动性。杨店村党总支从村情实际出发,经过不断摸索和深化,推出村民自治“1+1+1”工作法,即“一个党总支+一个业主委员会+一群义务服务的居民”,推动实现“村民自治”升级,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选优配强区业委会,让村民自治队伍建起来。杨店新村,是杨店村的一个增减挂安置小区,由原来的蒋东、蒋西、杨店、东街、西街、东郢6个村民组组成。在党总支的指导和协助下,杨店新村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选举了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成员。业委会主任是以前杨店村的老书记,有30年的基层工作经验,有厚实的群众基础,其他成员也是本地有威望、有成就以及有奉献精神的党员或者群众,模范带头作用和号召力强。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让村民自治机制转起来。在村党总支的支持下,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新村的日常管理工作,回应居民诉求,化解矛盾,大力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经过一个多月的实践,不管是打扫小区卫生,还是义务栽树绿化小区,一共出工约1050人次,清扫冲洗路面10天、栽种1700余棵树苗,让小区面貌焕然一新。现如今,业委会对群众诉求做到有求必应,群众在业委会号召下一呼百应,让村民自治形成了良性循环。
培育基层治理品牌,让村民自治效能强起来。杨店村以打造“净美小镇”为契机,在杨店新村试点,深入打造“新村业主委员会”品牌,围绕乡村治理、和美乡村等方面,厚植“义家人”文化,规范自治管理,突出群众参与、彰显村庄特色,将移风易俗、积分制管理、文明新风等内容纳入并提炼,成为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和村民自治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