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思想共识 提升办案质量 第一季度刑事工作交流会商会在合肥市中院召开
4月29日,第一季度刑事工作交流会商会在合肥市中院召开。合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徽,合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合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权明,合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晏维友,合肥市中院审委会专委杨兴,以及市中院和市检察院业务部门,庐阳区、蜀山区法院和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胡权明主持。
许徽指出,法检会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推动法检强化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的有益探索,是凝聚工作合力、维护司法公正的有效举措。许徽表示,要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共同研究解决影响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有效强化法检职能互补。要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会商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的作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着力推进会商成果转化,巩固拓展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形成务实有效的司法服务机制措施,真正实现“聚合力、达共识、提质效、促发展、护安全”的共同目标。
何宏海指出,“两院”开展交流会商,是共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务实之举,对于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合肥篇章具有重要意义。何宏海表示,要深化检法良性互动,加强协调联动,着力破解制约司法办案质效的问题,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质效。要强化跟踪督办,做实做细全周期管理,着力解决涉及检法两级共同关注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推动会商结果落地见效。要共同研究解决重大、疑难、新型犯罪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拓展交流协作路径,探索联合开展案件质量分析,促推提升办案质效。
会上,市中院、市检察院分别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首、坦白、立功等司法实践问题进行会商,进一步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