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传真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文化 > 案例传真

耐心调解离婚案 一别两宽各自欢

发布时间:2024-06-07 15:50 来源: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如果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近日,蜀山法院高刘法庭“鸿雁姐姐”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员王红艳成功调解了两起离婚纠纷,情理法并用化解了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第一起案件的原告丁某与被告徐某于2011年12月12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丁某称,婚后徐某不仅没有负起丈夫应尽的责任,还经常与其吵架甚至存在家暴行为,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徐某的婚姻关系。

接到案件后,调解员王红艳多次尝试都未能联系到被告。原来在得知丁某起诉离婚的消息后,被告徐某就将法院的电话拉入了“黑名单”,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在这期间,王红艳还因确诊十二指肠溃疡就医治疗。

按照工作流程,在联系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她本可以将案卷移交法官,进入开庭阶段,但王红艳不想放弃,治疗刚结束即匆匆返岗,一方面与原告保持沟通,另一方面发挥自己“本地人”的优势,调动周围的“熟人”力量,多方打听后终于联系上徐某,对其进行耐心地沟通劝导,入情入理的交流打动了徐某,也获得了他的信任。

最终丁某与徐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另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系十年前以农村“换亲”方式相识而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导致感情日渐淡漠,2017年起就已经分居。

丈夫刘某婚内出轨,并多次提出离婚。妻子余某起初为了家庭和孩子拒绝离婚,后经过多番考虑,表示同意离婚,丈夫刘某又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离婚手续。余某无奈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徐某的婚姻关系。

调解过程中,虽然王红艳希望促成双方和好,但余某表示自己不识字,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又低,独自将孩子抚养至7岁,后续实在无力坚持,夫妻感情也已完全破裂,再无和好可能。王红艳便把调解重心落在“好聚好散”、妥善解决孩子抚养问题上,引导原被告双方为了各自的新生活和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考虑,尽力减少对孩子的影响和伤害。

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婚生子由被告刘某抚养,原告余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

至此,这场离婚纠纷以平和方式画上了句号,这对争吵多年的夫妻也终于放下心中积怨,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不仅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更涉及到家庭和睦、社会稳定。蜀山法院高刘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优先采取调解方式,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让矛盾不激化、不升级、不扩散,用温情调解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让司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版权所有:合肥长安网 © 2019主办单位: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皖ICP备19023062号-2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