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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法院:以调解化纠纷 以解封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4-06-07 09:23 来源:肥西县委政法委

近日,肥西法院速裁团队通过“诉讼保全+庭前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在征求原告企业同意的情况下,提前解封被告企业账户,既维护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又通过及时解封保障了被告企业的正常运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原告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某工程公司签订《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某建材公司向被告某工程公司项目工地供应混凝土。2022年2月,双方就供货进行结算,结算单载明货款金额为244万余元,截至起诉之日,被告某工程公司尚欠货款94万余元。

受案后,承办法官发现涉案双方均为企业,第一时间对涉案企业的经济影响进行初步评估,并了解双方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原告某建材公司提出的保全申请谨慎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迅速对被告某工程公司的财产依法予以查封、冻结。

三日后,被告某工程公司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求法官进行调解,并提出因此次保全对其企业融资产生较大影响,能否立刻解封。考虑到企业的运营发展及案件的纠纷化解,承办法官当日与原告某建材公司联系,沟通调解及解封事宜,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沟通,在初步达成调解意向的前提下原告某建材公司同意先解除对被告某工程公司的查封。收到解封申请后,承办法官及时做出解封裁定书并与执行局进行沟通。最终,被告某工程公司的账户于冻结后第七日解除冻结。

解封后的第二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欠付货款事宜达成分期支付意见,该起涉企案件从收案到调解成功仅用时十天,真正做到了以调解化纠纷,以解封促双赢。

本案的高效处理是肥西法院速裁团队能动司法、实质性解纷的具体体现。下一步,肥西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企业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聚焦企业经营中的痛点堵点,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高效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不断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质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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