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变“诈骗”?侥幸心理不能有!
【案情回顾】
小波因为生活费用拮据因而想要兼职,他在微信兼职群里看见有人打广告,声称只需提供一张实名认证的电话卡即可获得500元报酬。添加联系方式后,小波询问对方电话卡的具体用途,对方回答用于客服打电话使用,并根据通话时长给予一定报酬,小波十分心动。操作方式也很简单,由小波准备两部手机,先使用其中一部与对方的社交软件保持语音通畅,再用另一部手机登录某APP,对方使用电脑远程操控拨打手机号码,最后将两部手机放在一起,实现手机间的语音对话,他什么都不用做保持安静就好了。
通过通话内容,小波心知肚明这是诈骗分子,因为他们往往有固定的话术,例如:或冒充航空公司客服声称飞机延误需要改签或者退赔,再提供网址要求对方重置;或冒充保险客服,对客户介绍百万医疗保险,推销给对方要求转款等等。但是小波觉得自己并没有直接诈骗电话另一边的人,而且自己缺钱,这种方式赚钱又快又简单,因此他并没有制止或者举报,仍旧抱有侥幸心理,直至案发。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小波与他人共谋,使用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办理多张手机卡,多次搭建语音中转设备,以电信网络为媒介,诈骗被害人财物共计2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依法提起公诉。包河区人民法院对其依法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
什么是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以冒充他人的形式,披着“合法外衣”达到欺骗目的。
电信诈骗常见类型
电信诈骗的常见的类型包括冒充公职人员、销售廉价票、冒充熟人、假装中奖、虚假广告、高薪招聘、刷单返利等等。检察官呼吁大家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识别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能力。同时也要通过合法途径求职,切莫为了蝇头小利,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