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院举办第一届环巢湖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环巢湖流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业务水平,3月26日-3月28日,合肥市中院举办第一届环巢湖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合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张勇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张勇强调,要充分认识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应对当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努力成为懂政治、精法律、敢担当、会创新,能干、会说、善写的“4+3”复合型环境资源审判人才。
培训中,省委党校副教授江增辉解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详细阐述了为什么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以及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省高院民五庭庭长张红生详细解读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司法解释,并从机构设置、理念更新、人员素质、机制融合等几个方面对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发展给出了建议。最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杨迪通过案例详细讲解了涉环境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及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问题,同时对入库案例的挖掘和撰写也进行了细致指导。最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田心则通过大量案例和事例强调了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理念的重要性,讲解了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基本思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指导性。省高院三级高级法官江炜炜则围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审判实务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就如何培育和打造环境资源精品案例作了指导。环巢湖流域18家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骨干针对授课内容、集中管辖等问题展开讨论。
参训学员一致表示,本次培训交流了思想,解答了疑问、启迪了智慧,有助于提升环巢湖流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人员专业水平,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将以本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所学所感贯彻到具体的环资审判工作中去。
合肥环境资源法庭及环巢湖流域16县区18家法院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干警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