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委政法委关于闲置空调对外捐赠的项目信息公开表
合肥市市级行政事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
资产处置项目名称 |
闲置空调对外捐赠 |
||
资产占有单位 |
市委政法委 |
资产占有单位主管部门 |
|
审批部门 |
市委政法委 |
批复文件名称(或单据编号) |
CZSQDWJZ2024000002 |
资产处置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24〕10号)和《合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合财资〔2024〕727号) |
||
资产主要信息 |
资产名称:空调 所在地:市委政法委 账面原值:5.19万元 |
||
备注 |
备注: 1.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2.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3.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4.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5.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合肥市市级行政事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
资产处置项目名称 |
闲置空调对外捐赠 |
||
资产占有单位 |
市委政法委 |
处置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产权交易机构 |
处置方式 |
捐赠 |
|
处置底价 |
无 |
处置收入 |
无 |
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信息 |
无 |
||
资产审计报告主要信息 |
无 |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
无 |
||
备注 |
无 |
备注:1.处置时间填写交易完成时间;
2.按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的国有资产处置项目,需公布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信息;
3.按规定需进行审计的国有资产处置项目,需公布审计报告主要信息;
4.“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由产权交易机构提供;
5.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6.本表由资产占有单位或处置单位填写;
7.本表应在交易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