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综治信息化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招标公告
按照国家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现对2024年“合肥市综治信息化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市综治信息化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2.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为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履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义务,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合肥市综治信息化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3. 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总预算控制在7万元内。
二、服务范围
合肥市综治信息化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具体系统信息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系统名称 |
等级 |
1 |
合肥市综治信息化平台 |
三级 |
三、交付要求
成交人应至少提供满足项目需要的以下交付物,主要包括: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测评报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复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需提供复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须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中《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可查询。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五、报名及相关要求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材料、报价表、授权委托书)递送到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
2. 评定办法: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按照公开招标的形式,按照公开招标的形式,由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投标的专业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最终选定1家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测评合同。
3. 纸质报名资料3份,密封提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费用结算
项目终验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地址:合肥市综治信访中心8楼
联系人:周涛 联系电话:63535225
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