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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肥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4:38 来源:市委政法委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是收集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平安建设工作的客观反映,是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合肥、法治合肥的重要抓手。为深入了解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状况的真实感受,对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等有关工作的满意度情况,以问题、民意为导向,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合肥市委政法委决定采用询价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合肥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服务。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合肥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项目

二、项目资金预算

人民币200000.00元

三、项目内容要求

本项目委托具有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全市156个乡镇、街道、大社区、工业园区和13个县(市、区)、开发区进行抽样测评,上下半年各组织1次。调查样本数与辖区实有人口数挂钩,全市累计完成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不少于18000个有效样本。调查主要包括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群众安全感主观评价、人身财产安全是否遭受侵害及处理情况、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小区物业管理满意度、交通秩序满意度、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平安建设参与情况等内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主要包括群众对法院(法庭)、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司法所)满意率等内容。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三)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六、评价方法

该项目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委政法委进行集体研究,结合有效报价、策划方案等因素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中标人,并将结果在合肥长安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七、报名方式

供应商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盖章扫描(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服务方案、项目报价书、成功案例、技术条件等),于2024年3月19日至25日发送到电子邮箱hfspab@126.com,市委政法委在此规定期限内以最终收到的邮箱材料为准,逾期不受理。

八、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537716


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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