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委政法委关于制作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品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反邪教宣传工作需要,合肥市委政法委拟制作警示教育宣传品,现就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制作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制作供应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品。
二、项目资金预算
费用控制在8万元以内(具体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项目内容要求
本项目委托具备制作供应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制成品。
四、制作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2.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五、评价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委政法委组织评价小组,对报名的制作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公开择优,经本单位集体研究确定后,将结果在合肥长安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合同签订情形的,公示期满后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服务商将资质要求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盖章扫描,于2023年11月21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fzh062222@163.com。
联系电话:0551-63537718。
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