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近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参加了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宣读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的训诫书和警告决定书,对社区矫正违规对象进行训诫警告,强调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可能带来的后果。
检察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普法教育,再次强调不假外出、人机分离等严重后果,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引以为戒,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端正社区矫正态度,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教育学习,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
肥东县检察院将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职责,以多种形式开展检察监督活动,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促使我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