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撤诉+仲裁调解”实质化解行政纠纷
近年来,庐江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着眼于当事人的实际诉求,努力寻求纠纷实质化解渠道,通过“行政撤诉+仲裁调解”的方式,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有效促进多方共赢。
通过这种方式,近期,庐江法院行政庭成功化解了三起由工伤认定引发的行政确认纠纷案件。
在诉至法院前,三起案件都已经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等流程,短则半年,长则一年。长时间的等待不仅消耗了各方的大量时间精力,也使矛盾不断加剧。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主动和各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耐心疏导负面情绪,了解各方实际需求,另一方面围绕付款金额、时间等争议焦点仔细分析利弊,做调解工作;同时积极联系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员沟通,共同参与调解。最终,三起案件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赔偿数额和支付时间均达成一致意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签订调解协议,同时向法院提出了撤回行政诉讼的申请。
承办法官不拘泥于案件的形式审查,而是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积极协调,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并借助劳动仲裁形成有效的调解书,以确定赔偿数额及支付期限,原告主动撤回行政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