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鉴定牵出家庭纷争 司法温情守护晚年安宁
在家庭的港湾里,亲情本应是最温暖的存在,然而,当赡养与财产的问题交织,原本亲密的手足也可能产生矛盾。近日,肥西法院在处理一起申请宣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时,不仅依法认定了老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更通过深入细致的司法工作,成功化解了兄弟姊妹间积怨,为老人的晚年生活筑牢了保障。
兄弟赡养纠纷引发监护权之争
申请人张某向肥西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其父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为监护人。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时发现,张某父亲除已列为代理人和第三人的两个姐妹外,还有一子小张。兄弟二人因赡养老人及保管老人存款问题分歧严重,虽经派出所调解,矛盾仍未化解。张某申请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获得监护权后代父起诉弟弟,追索赡养费。
法官巧解心结破家庭坚冰
鉴于老人赡养问题和兄弟间的矛盾是此案的关键症结,法院依法追加小张为第三人。小张同意对父亲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但同样要求担任监护人,双方互不相让。法官敏锐意识到,若赡养和存款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即便完成本次宣告程序,后续赡养纠纷诉讼仍难避免,不仅严重影响老人生活质量,更将使亲情彻底撕裂。
经专业机构鉴定,老人确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彻底化解家庭纷争,切实保障老人权益,法官决定在组织申请人谈话过程中,让兄弟姊妹一并就老人赡养问题进行协商。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各方诉求,从法理、情理、伦理多角度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放下成见,适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兄弟姐妹达成并签署了《赡养协议》。协议明确了兄弟二人轮流赡养父亲的具体方式,并对老人存款的保管主体、使用范围及监督机制等作出详细约定,确保每一分钱都真正用在老人身上,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结合各方意见,法院指定兄弟二人作为共同监护人。这一决定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又充分考虑到老人的实际需求,为老人的生活提供了双重保障。至此,这起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监护权指定的特别程序案件尘埃落定,家庭赡养纠纷也得到圆满解决,手足间的隔阂实现破冰式的修复。
肥西法院始终坚持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注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未来,肥西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用司法的温度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温暖每一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