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巡回审判,法槌在村落里敲响
4月23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合肥环境资源法庭审判团队来到蚌埠固镇县任桥镇某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非法狩猎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被告李某军、刘某文在禁猎期内猎捕野生蟾蜍3000余只,并将其出售给被告李某民、孙某玲。经鉴定,涉案动物为中华蟾蜍,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检察机关认为,四被告非法狩猎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庭审中,四被告虽认可非法狩猎的事实,但是对赔偿金额持有异议。庭审最后,审判员经双方同意组织调解,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沟通协调中。
本次巡回审判吸引当地村民及镇村干部等一百余人旁听,现场发放普法文创产品及普法宣传手册200余份。合肥环境资源法庭的法官在庭后结合案情开展以案释法,呼吁大家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自觉爱护生态家园。
“我们将通过巡回审判、庭审观摩、普法讲座、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的普法教育方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普法宣传力度,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发生。”合肥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张友国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