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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院党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暨市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4-05-23 18:02 来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5月20日上午,合肥中院党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暨市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召开。合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合肥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四级高级监察官张正伟作专题辅导报告,深入讲解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特点、主要内容,结合案例列出“六项纪律”的负面清单。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此次专题辅导是一堂生动的纪法学习课和警示教育课,为法院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条例》,更好地把《条例》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许徽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市中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为合肥法院各项工作“走在前、作示范”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许徽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的关键举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院的重要内容,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纪律保障。二要聚焦重点任务,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要严明政治纪律,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要严明组织纪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严明廉洁纪律,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严明群众纪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如我在诉”意识,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要严明工作纪律,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真抓实干、履职尽责,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严明生活纪律,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三要聚焦“关键少数”,引领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纪”铸魂,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际成效;要带头“知纪”明责,主动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要“明纪”修身,严格对标对表对照、边学边查边改;要“守纪”正行,真正把纪律规矩印刻于心、落实于行。

合肥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原班子成员、专委、院领导副职级审判员、县处级干部、中层正职(各部门负责人),高新区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合肥中院党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各组负责同志参加开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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